日期:2023-05-30 15:41:01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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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宅男财经|律师面对面】《家有儿女》疑似遭遇“恶意评分”一事引发热议,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此,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李鑫悦律师在接受宅男财经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而恶意评分者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被差评作品的制片方、主创团队以及演员的名誉权。
李鑫悦同时指出,恶意评分的行为也违反了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多项网信部门规章中,关于严禁水军造谣引流、恶意控评、舆情敲诈等相关规定。根据行为的严重性,当事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针对恶意评分,平台又将承担何种责任?李鑫悦表示,相关平台也不能躺平,必须履行自身义务,建立相应的反恶意差评机制。对于明显的侵权行为,平台应多角度排查和分析,一旦认定侵权,需要及时删除。
李鑫悦补充道,“如果平台未能履行自身职责,或者在权利人通知后仍未能进行采取必要的措施,平台有可能将会对相关后果的发生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陈晓 余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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