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3-21 23:02:44 来源:证券之星
关于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和信综字(2023)第 000143 号
(资料图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 于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 报 表 出 具 带 强 调 事 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的 专 项 说 明
关于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和信综字(2023)第 00014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哲公
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03 月 21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和信审字(2023)第 000511 号)。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
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等
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 所述,海伦哲公司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年 3 月 9 日,海伦哲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
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1 号),根据《行政处罚及市
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原子公司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连硕科技”)2016 年-2019 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 6.92 亿元、利润总额
技 100%股权的整体出售。连硕科技 2016 至 2019 年的财务造假行为,不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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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2 年及以后的财务数据产生实质影响。最终处罚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海伦哲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
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401.59 万元。海伦哲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实体,我
们采用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 8,031.75 万元作为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
基准,选择该基准的 5%计算重要性水平。本期重要性水平内容较上期未发生变化。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
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
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
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二)当《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
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海伦哲公司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 中披露了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使
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三、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海伦哲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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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2 年度的经
营成果、现金流量无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我们首次接受委托审计海伦哲公司财务报表,前任注册会计师对海伦哲公司
见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十一、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及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3
中所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丁剑平、江苏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机电研究所”)于 2020 年 4 月与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泽集
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一致行动关系声明函》,同时江苏机电研究所将所
持总股本 5%对应的 52,046,076 股转让给中天泽集团,中天泽集团成为本公司的
新实际控制人。但 2021 年 4 月开始,新老实控人对海伦哲公司控制权展开多项诉
讼,且诉讼仍需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或处于上诉阶段。
如审计报告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中所述:海伦哲治理层应
负责监督财务报告过程,管理层应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但因新老实控人对于海伦哲公司控制权及经营管理的争夺,依据公开披露的
信息,海伦哲治理层(董事会)及经营层(管理层)之间沟通受限,部分董事声
称其无法履职,无法承认管理层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及公允性。又因上述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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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诉讼尚未终局,治理层及管理层对于财务报表编制、经营管理的部分责任受限
于法院裁定或判决而无法履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及监督相关的内部控制可能存在
失效风险。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消除我们对海伦哲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整体的是否存在重大错报的疑虑,同时我们也无法判断上述夺权事
项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影响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9、投资收益及七、合并范
围的变更所述,海伦哲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处置子公司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圳连硕”)和子公司深圳市巨能伟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巨能”),形成投资收益 1,863.96 万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7、其他应收款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
收深圳连硕和深圳巨能的其他应收款原值分别为 8,810.94 万元和 9,825.80 万元,
因海伦哲公司豁免深圳连硕所有债务,与深圳巨能约定的还款计划,深圳巨能未
完整履行,公司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年末余额分别为 8,810.94 万元和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应收账款,六、8、存货及六、24、应付账款所述,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深圳连硕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130.29 万元,存货账面价
值 1,284.97 万元,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2,003.12 万元,深圳巨能的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 9,561.39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 3,031.64 万元,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5,007.44
万元。2021 年度,此部分资产及负债随深圳连硕和深圳巨能的被处置而减少。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8、商誉所述,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海伦哲公司于 2016
年度将深圳连硕纳入合并范围而形成的商誉账面原值 24,172.66 万元,截至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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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 1 日该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 24,172.66 万元。海伦哲公司于 2015 年度将深
圳巨能纳入合并范围而形成的商誉账面原值 4,597.8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该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 4,597.80 万元。2021 年度,此部分资产随深圳连硕
和深圳巨能的被处置而减少。
因无法实施合理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连硕和深圳巨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真实性及可回收性,存货
账面价值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计价的准确性以及应付账款账面价值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的疑虑;因上述资产、负债存疑,我们亦无法确定因将深圳连硕、深圳巨能
纳入合并范围而形成的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商誉减值测试的合理性。我们未能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本期处置子公司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也无法确
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调整及追溯的金额。同时因上述资产、负债的延续性,我们无
法判断上述处置事项对海伦哲公司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应资产及负债的
期初余额、2021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相应科目当期发生额、
递延所得税费用变动的实际影响,以及消除我们对深圳连硕、深圳巨能其他应收
款的可收回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以及是否形成资金占用的疑虑。
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6、在建工程及 21、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惠州连硕厂区建设项目的在建工程账面原值为 14,820.81 万元,
项目尚未竣工结算。惠州连硕预付工程设备款原值为 4,150.01 万元,减值准备的
年末余额为 4,150.01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净值为 0 元。
惠州连硕已向厂区建设项目的供应商预付工程设备款,但根据实际盘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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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供应商的设备未及时到货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亦未完工,上述供应商亦未向
惠州连硕结算、验收或开具发票。另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
(3)子公司惠州连
硕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所述,惠州连硕与工程施工方徐州佳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存在民间借贷纠纷。
我们针对在建工程项目及预付工程款检查了付款流水、发票、合同及结算单,
开展现场盘点,亦向主要供应商执行预付账款函证程序。因无法获取必须的设备
材料验收单、工程监理验收报告,也未能收到相关预付账款函证,我们无法获取
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消除我们对该在建工程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以及预付工
程款的真实性、可回收性、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准确性以及是否形成资金占用的疑
虑。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7、其他应收款及附注六、12、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截至
万元,对于德国施密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3,943.23 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
德国施密茨因受其子公司 Schmitz Fire & Rescue GMBH 进入破产程序牵连,
同时经营情况下滑,海伦哲公司对其计提了 3,943.23 万元的减值准备。受限于有
限的外部证据及针对德国施密茨审计或审阅程序未能有效执行,我们未能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消除我们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性、计提减值准备准确
性及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准确性的疑虑。
海伦哲对德国施密茨的其他应收款形成主要于 2018 年度向其采购 2 台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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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均未到货,以及 2020 年度代其在国内采购防疫物资但其未回款。受限于有限的
外部证据及针对德国施密茨审计或审阅程序未能有效执行,我们未能获取充分、
恰当的审计证据,消除我们对上述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及可回收性,减值准备计
提的准确性,以及是否形成资金占用的疑虑。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上期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在本期已消除,2023 年 03 月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议案,我所出具
了《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
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和信专字(2023)第 000150 号)。
本专项说明仅供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与 2022 年报同时披露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晓楠
(项目合伙人)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谷尔莉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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